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准东开发区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 |
今年7月是第二十三党风廉政教育月,为扎实有效开展好教育月活动,以月促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区州党委、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准东开发区扎实开展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地生根”为主题的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广发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中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具体安排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三会一课”、读书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好用好党史学习教育资料,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新疆一贯到底、落实到位。
重点学习内容如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四史”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自治区党内法规。
(二)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观展学史、讲党课活动。组织参观新疆警示教育中心学习党的纪律建设史,启动准东开发区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观展学史、讲党课,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砥砺品格,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三)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百年党史中的先进人物,特别是100位重要英雄模范、“3个100杰出人物”事迹,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史馆等,形成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彰显优秀品质的良好社会氛围。向“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和自治区“两优一先”获得者学习,深度挖掘、选树身边先进典型,大力学习宣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思来提·麻合苏提、“时代楷模”拉齐尼·巴依卡、“道德模范”魏德友等先进事迹、发挥榜样引领、典型带动作用。各级党组织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时,要对照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革命先辈先烈和身边先进典型,在对标学习中提升思想境界、体现责任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政治保证。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月期间,准东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不同特点,按照开发区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各产业园3个层面,突出“类案共性分析”,每个层面分别选取2-5例典型案件,通报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各级党组织也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要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运用好开发区、本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播警示教育片、宣布处分决定等形式,开展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教育挽救、警示震慑并重,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党员干部就近就地、分期分批前往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活动。结合换届工作实际,强化换届纪律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用好州纪委监委编发5个层面通报和《镜鉴4-“护恶局长”的沉沦之路》《镜鉴5》两部警示教育片,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镜鉴,有针对性开展讨论、对照和反思,举一反三,引为镜鉴,不断提升警示教育实效。
(五)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活动。准东开发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和“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明规学纪”“德廉测试”平台,学习党史知识、纪法规定,开展专题在线答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学习宣传,组织准东开发区公职人员通过“法宣在线”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月党史、纪法知识在线测试,测试成绩计入个人学法档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108号)精神,组织开发区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集中测试,不断增强纪法意识,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六)开展廉洁文化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出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系列宣传报道,开展“清风满天山”系列活动,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要以“清风满天山 弘扬廉洁文化”为主题,精选一批优秀的廉洁文艺作品并通过廉政文化长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新风正气,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同时,积极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举办的以“学好百年党史 弘扬廉洁文化”为主题的书法、绘画作品征集展览。各级党组织要因地制宜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廉洁文化精品,广泛展播廉洁主题的文化作品,传播廉政好声音,营造廉洁好氛围。要用好准东开发区崇尚公寓小区廉政文化长廊,组织干部参观,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大力倡导家风建设,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治家,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尚廉的新风正气。教育月期间,积极参加州纪委监委联合州妇联开展“廉洁家风伴我行”系列教育活动,各单位部门要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方式,积极推动廉洁家风建设。
(七)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实践教育活动。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要求,准东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联合党政办开展“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弘扬时代新风正气”大型宣传活动。开发区各媒体组成联合采访组,深入各产业园、各企业等,采访践行“两个维护”、服务基层群众、清正廉洁、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鲜活事例,在准东零距离等媒体开设“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弘扬新时代新风正气”专栏专题,加大正面典型宣传报道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精神转作风、改作风,坚持不懈纠“四风”,自查自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真正管出习惯、化风习俗。要持续树新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好开发区新时代文明时间实践中心,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争当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崇尚实干的时代先锋,奋力开创新疆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率先垂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教育月活动有序推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压实教育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纪工委监察组要加强指导督促、监督检查,及时跟进了解,坚决防止搞形式、做虚功、走过场,确保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党政办要加强宣传报道,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开设重点栏目、专题栏目,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宣传展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做好正面引导,为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教育月活动要与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相结合,与开发区党工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当前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要注重节俭,坚决防止铺张浪费,为基层减负。
各部门、各产业园党委请于2021年8月2日前将开展教育月活动的总结报开发区党工委及纪工委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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