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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评价
评估组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就“7·8”事故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处罚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询问核查,查阅了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总体上看,“7·8”事故后,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及时对全开发区重点企业施行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企业机制,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切实强化风险防控和系统治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认真汲取“7·8”事故教训,积极做好“7·8”事故中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从加强承包商管理,建立了《准东铝业外来承包商管理标准》对加强承包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人员持证、本行业的安全业绩等进行审查等方面进行了整改。评估组认为,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落实“7·8”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工作符合要求;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佳信公司基本符合“7·8”事故批复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的要求。
二、处理建议及落实情况
(一)处理建议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2人)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张聪恒、张虎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佳信公司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1人)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张聪威给予行政处罚及相关处理。
3.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2人)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王强、禹玉江2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及相关处理。
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佳信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涉嫌触犯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条款,建议开发区安监局依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通知》的规定,启动对佳信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程序。
建议对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二)落实情况
1.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准东安监局于2021年9月21日将张聪恒、张虎案移交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准东分局,案件移送书编号为(新准)安监移审〔2021〕5号。
2.对责任人行政处罚及相关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安监局对佳信公司1人、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人,共计3人给予的3.9万元罚款,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收缴到位;对杨啸虎、高大龙2人给予企业内部处罚处理。
3.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安监局对佳信公司给予人民币250000元(贰拾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佳信公司已缴纳罚款;已致函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5日启动对佳信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程序,将佳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新准安监管函﹝2021﹞6 号)。
准东安监局已对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取消佳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东方希望的项目承包资质,并清退出厂,拉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二)东方希望新能源已通过此次事故,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对照事故防范措施逐一落实。
一是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相应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为加强承包商管理,公司建立了《准东铝业外来承包商管理标准》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从操作规程、人员持证、本行业的安全业绩等进行审查。公司与承包商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约定周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承包商人员入厂前公司要求承包商为每一位员工缴纳社保,公司对每一名入厂承包商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单位及员工禁止入厂。
二是根据准东安监局《“零容忍”条款》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结合实际、细化“零容忍”条款,制定颁布《违章下岗实施 细则》,并组织全员(包括承包商、实习学生)培训学习;依据集团特殊作业相关要求,2022年初全面推行电子作业票,特殊作业从作业申报、JSA风险研判、作业审批、安全交底、全过程监护、上一级巡回检查、作业关闭等全流程进行管控,作业票负责人、监护人、审批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录入电子作业票系统内相关权限,对监护人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必须是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入厂满一年等要求。
三是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人员培训教育问题制定完善《准东铝业非常规作业管理标准》要求所有非常规作业必须提前一天进行必要性分析、作业申报和风险研判。作业开始前通过电子作业票系统办理电子作业票,现场进行审批,其中高处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经公司级审批。针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能力薄弱问题,对公司新招入多名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安全技术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方案,并与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达成培训协议,并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进行评估,实行末位淘汰制。
(三)准东安监局通过此次事故,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对照事故防范措施逐一落实,并举一反三,严控相同问题发生。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企业机制,将安全风险高、隐患突出、规模大或近两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监管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的44家重点企业列为包保对象。二是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规定,从严管理开发区其他行业企业特殊作业全面提升管控级别,凡是涉及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特殊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准动开发区企业特殊作业管理规定。三是严格企业承包商管理。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审查,企业要将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单位作为承包商,同时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承包商挂靠行为,坚决遏制住承包商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四是对重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监管部门依据行业风险特点,对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级,按照风险高低将重点企业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两个风险等级,按照企业风险等级不同进行分级监管,对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发生亡人或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存在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企业,将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在重点风险企业建立由安监专职人员和专家团队组成安全监督站,强化对目标企业的全方位监督和帮扶工作。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工作反映出,新疆东方希望有色公司、佳信公司在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方面做了大量整改落实工作,但仍存在问题,尤其是在安全措施落实方面。
(一)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
涉及承包商、培训、人员入场管理、危险作业票证办理等制度的管理流程不明晰。事故防范措施没有从涉及事故的相关人员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入手,没有解决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只有安全结果考核指标,无过程指标及过程结果指标考评;未形成全员安全管理氛围,未调动班组自主安全管理积极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不佳。只注重培训后一次性考核合格上岗,不注重长期跟踪考核与评估。
五、工作建议
(一)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应涵盖公司各岗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层 层抓,层层管,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每一个层面都有人负责,要形成一个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每一名员工对安全生产都负有责任、职工全员都要参与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要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好风险分级管理,制订管控措施和检查频次;把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转变。要改进考核方式,把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从事后考核向事前考核转变,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以及防范应急对策,使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关于《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自治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36条措施》、昌吉州《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40条措施》的学习。
(四)东方希望有色公司和佳信公司应持续强化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种工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在进行安全理论和安全知识普遍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企产经营、职工队伍建设和职工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分类培训。要紧贴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设置教育培训内容,通过普遍性教育培训,使全体职工丰富知识、增强技能,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履行安全职责的总体能力,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五)东方希望有色公司和佳信公司要全面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资金的常态化投入和有效实施;要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
佳信公司“7·8”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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