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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评价
评估组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就“11·13”事故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处罚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询问核查,查阅了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总体上看,“11·13”事故后,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对全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对承担的责任追究事项进行了落实,责任追究要求已落实到位;中铁十二局开展了包括:房建、铁路信号、铁路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的专项检查,各子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华汇公司项目部已撤销,无法追究落实情况。评估组认为,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落实“11·13”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工作符合要求;中铁十二局落实“11·13”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工作基本符合要求。
二、处理建议及落实情况
(一)处理建议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人)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穆义权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华汇公司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2人)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邵海滨、陆军2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及相关处理。
3.中铁十二局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3人)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牛江中、董腾飞、李琪超等3人给予企业内部处罚、降岗处理。
4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中铁十二局、华汇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二)落实情况
1.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准东安监局于2020年11月27日将穆义权案移交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准东分局,案件移送书编号为(新准)安监移审〔2020〕1号。
2.对责任人行政处罚及相关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安监局对邵海滨给予的59760元罚款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收缴到位;陆军、牛江中、董腾飞、李琪超等4人均被给予企业内部处罚、降岗及免职处理。
3.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安监局已对中铁十二局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中铁十二局已缴纳罚款。
准东安监局已对华汇公司给予人民币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华汇公司已缴纳罚款。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华汇公司准东项目部已撤销,无法核实。
(二)中铁十二局已通过此次事故,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对照事故防范措施逐一落实。
一是中铁十二局对事故责任人项目经理牛江中、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董腾飞、安全质量科科长李琪超和施工班组长等人员进行了处罚和处理。对目前在场的施工人员、带班人员,重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其制定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签单,明明白白的告诉施工班组,明确检查内容和问题责任,确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跟踪、反馈。
二是中铁十二局制定“新疆红沙泉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各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的专项检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建、铁路信号、铁路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工作反映出,中铁十二局在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方面做了大量整改落实工作,但仍存在问题,尤其是在安全措施落实方面。
(一)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未体现岗位工作相关性,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决定中未明确责任制的相关项。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事故分析报告不全面
本单位的事故分析报告不全面,缺少事故经过的描述,事故原因分析简单,未分析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完善存在的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过于简单,未结合本次事故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事故分析会报告应包含: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采取的防范措施、责任人处罚,应受教育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全员培训教育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华汇公司和中铁十二局对“三级”安全教育理解和执行存在错误,未将“三级”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到位,对员工仅进行了一次涵盖“三级”的安全教育。且在电力设施上工作,应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离岗3个月必须重新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五、工作建议
中铁十二局和今后参与工作的承包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全员投入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有效的整改。
(一)加强安全的组织措施
本次事故是一起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组织措施不到位引起的事故。建议今后加强安全的组织措施。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二)“三种人”考核上岗
建议公司在各个项目中明确“三种人”(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的许可人),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相关内容组织开展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公司以正式文件任命,方可开展工作。
(三)继续完善各项制度
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界定隐患分级、分类标准,明确“查找-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排查方法,落实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隐患排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涵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各个环节。
(四)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每月召开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布置、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完整记录安全监督工作。各级安全网之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和奖惩兑现办法。
新疆华汇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11·13”人员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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