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3年7月准东开发区新增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经昌吉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按照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昌吉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昌州财预〔2023〕38号)文件精神,下达准东开发区2023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3亿元。
截至2023年7月,准东开发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6亿元。准东开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47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25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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