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说明
经昌吉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昌吉州财政局《关于2025年昌吉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结果的通知》(昌州财服〔2026〕9号)要求,(1)调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16亿元,其中:调增一般债务限额3.1亿元,调增专项债务限额3.06亿元;(2)2025年调整项目限额4.68亿元,均为专项债务限额;(3)自治区收回准东开发区结存限额空间0.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26亿元,专项债务0.13亿元。
调整后,准东开发区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74亿元。准东开发区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43.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0.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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