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
昌州党办发〔2016〕3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新党办发〔2016〕7号)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促进自治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扩大有效投资,增强支出效益
1.加强投资效益专业部门评估。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效益评估制度,制定出台加强投资效益专业部门评估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按照“投资有效益、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的原则,对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由财政、税务部门对实现多少税收收入提出评估意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供多少就业岗位提出评估意见。按照效益评估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对于效益评估较好的项目,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要进行综合排序、优先推进;政府对投资项目,在前期工作、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注:有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财政支出的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和支出结构。整合政府有效资源,建立财政投资引导基金,破解自治州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提高政府的资本运作能力。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金融办,各县市、园区)
3.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自治区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新政发[2014]82号)政策规定;发挥政府性债务的积极作用,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最大限度争取自治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有效拉动州县固定资产投资,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做大国有投融资平台,做强国有投资公司;制定自治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新型地方政府投资模式,推动经济平稳发展。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金融办,各县市、园区)
4.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围绕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加快水利、铁路、公路、机场、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生态文明、自主创新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抓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盘子。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单铸飞、莫伟钢,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园区)
5.重视推广PPP模式。不断完善制度和扶持政策。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好PPP项目规划、论证、筛选等前期工作。制定以奖代补的奖励政策。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对PPP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将落实情况列入州绩效考核体系。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州、县两级PPP项目实际操作人员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做好项目宣传、推介。进一步完善昌吉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财政部、自治区、自治州信息平台,定期对外发布信息,进行项目推介、宣传。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项目推介会。加大引进社会资本力度,重点投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今年完成100亿元的PPP签约投资项目。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各县市、园区)
6.搭建投资平台。认真落实《自治州关于做大做强国有投融资平台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投资领域的引导作用,在交通、水利、教育、社会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以及城市供排水等公共和基础设施领域,为企业项目融资打好基础。用好专项建设基金,由项目公司承接,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结合PPP项目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多项政策组合发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国资委、财政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各县市、园区)
二、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7.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从规划、用地、税收、信贷等方面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安排生产计划,避免出现新的产能过剩。按照自治区经信委《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增效益政策措施》的要求,督促全州水泥企业、商砼行业错峰生产。煤炭行业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加强对不符合额定生产规模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煤矿进行关停。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充实力量、加强联合执法,针对非法开矿进行严厉打击。面对全国产能过剩局面,充分发挥昌吉电解铝行业产业聚集、用电成本相对较低优势,着力形成“原材料-铝合金材料-铝制品精深加工”全产业链,扩大精深加工,建设全国铝合金材料、电力铝制品、铝日用品、铝五金制品生产集散基地,形成新产业发展优势。发电行业着力在低电价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在区域直供电、自备电厂售电主体资格和具有配电权售电公司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单铸飞、海拉提,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银监分局,各县市、园区)
8.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专业化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励补助等方式,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企业重组税收政策,降低企业重组成本。积极争取并购贷款、境内外银团、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跨国并购。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环境保护不达标禁止生产企业、债务缠身资不抵债企业,搞好破产清算工作。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单铸飞、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人行昌吉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
9.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围绕有色金属冶炼、煤化工、装备制造业、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业、石油、天然气等下游生产,纵向推进上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横向做好专业配套,实现企业集群发展。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对促进经济增长作用明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给予奖励。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财政局、农业局)
10.推动企业“走出去”,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与乌鲁木齐海关、商检等部门的对接, 建立便利化服务机制,延伸服务,为企业通关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大产能转移与境外园区的建设,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整合关联企业,以集群组团方式走出去。完善乌拉斯台口岸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通关能力。完成中亚农机物流港申报建设自治区机电产品出口采购基地前期申报工作。
(责任州领导:彭国春,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经信委、财政局、外侨办、金融办、公安局、工商联,各县市、园区)
三、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1.继续实施促进商品房消费的财税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好有关购房、租房的税费规定,促进住房消费。全面落实好《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和《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等文件中关于房地产交易、租赁的优惠政策。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住建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12.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认真落实《自治州关于调整有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好有关购房的优惠政策。及时调整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开办公积金贴息贷款、无自住房支付房租、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异地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装修费等业务。深化“公银合作”,积极探索短期借款业务,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公积金中心、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13.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购租房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在就近城镇或就业地落户和购租房。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抓手,试点探索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通过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深化住房公积金在去库存中的支持作用。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金融办)
14.打通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的通道。用足用好国家各类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政策,严格落实棚改货币化安置比重不低于50%的要求。制定出台《自治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的指导意见》,打通存量商品房与征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建设之间转换通道,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化解商品房住房库存,有效带动商业性用房、地下车位(库)去库存。加大商品住房转化为保障房政策落实力度。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规划局、农发行昌吉分行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15.加强商品房开发规划管理。科学编制规划,统筹安排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对库存压力过大的县市,适当减少商品房土地供应,依法调整未开发用地的土地用途。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16.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建房[2014]4号),引导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盘活存量住房,从租赁市场筹集公租房。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自筹新建公租房,城镇公租房需求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市场长期租赁、改造回购商品房等方式筹集解决,并实行阶梯补贴制度。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实体。鼓励房地产企业实行租售并举。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工商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17.促进房地产业优化重组,转型升级。鼓励优势、品牌房地产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并购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积极培育打造房地产品牌企业;对房地产停产企业进行监测监控,防止因违约失信,造成社会矛盾;加强对新进入房地产企业的审核把关。整合资源发展养老、旅游、医疗、物流、文化体育等跨界地产,消化房地产库存。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住建局、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局、文广局、规划局,各县市、园区)
四、降低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8.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建立电价等相关费用与大宗产品销售价格和用电量的挂钩联动机制,在去年基础上,2016年降低自备电厂备容费0. 01元/千瓦时。积极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电解铝下游关联企业以及信息产业园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在交易上网电价降低的基础上,电网企业给予输配电价适度优惠,使企业最终用电价格不超过0. 38元/千瓦时。暂停电网企业收取发电权交易网损费用。积极推动昌吉、阜康、准东售电侧改革。严格执行纺织服装企业特殊电价补贴政策,按季度兑付补贴工作。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发改委、国网昌吉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19.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建设基金,着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我州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积极推动第三方物流。对接落实铁路运价与运量挂钩机制,争取对化肥、铝锭、聚氯乙烯、烧碱、化纤、棉纱、番茄制品等出疆产品,根据货物运量扩大运价下浮的范围和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对接落实自治区合理调整区内煤炭公路运输计重收费标准(新党办发〔2016〕7号),降低公路货运收费。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煤炭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20.降低企业财税成本。根据国家、自治区部署,推进“营改增”改革。加强执法检查,继续清理规范取消涉企收费。公布和严格执行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确保企业拒缴目录外收费。继续缓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2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对优质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改善续贷管理,对重点企业、行业不断贷、不抽贷。对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时还息、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续贷手续;对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实施周转性清偿基金和有限担保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提高市场效率,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绿色金融试点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办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支持企业直接融资,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对IPO、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积极争取自治区给予中介费用补助,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金融办、人行昌吉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财政局)
22.降低企业人力成本。根据国家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援企稳岗各项优惠政策。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类施策,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采取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人社局、经信委、财政局)
23.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确保自治区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凡是量大面广、县市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凡是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要求的审批事项,州直部门和县市一律不得新增,推动一批州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平台建设,建立和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后续监管,完善企业资质管理,打破“独家经营”。进一步规范与行政审批直接相关的检验、检测、认证、鉴定、评估、规划设计等中介服务,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建立中介服务清单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编办、发改委、工商局、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政资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五、促进服务业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大空间
24.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建设。提升改造南部山区伴行公路,完善天山天池、北庭故城、江布拉克、鸣沙山、胡杨林等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家乐服务水平,推进一日休闲旅游。落实自治区旅游专列、过夜游客奖励等优惠政策,组织援疆省市游客来疆旅游,集中推出一批营销活动,刺激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产品向自驾、通用航空、休闲、康养、度假复合型方向发展。加大线上线下旅游产品营销。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全年接待游客1800万人次,接待过夜游客31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7亿元,比上年增长13%。
(责任州领导:彭国春,责任单位:州旅游局、住建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文广局、财政局,各县市、园区)
25.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实施信息、绿色、住房、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消费升级工程。出台昌吉州《支持发展集生态观光农业、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为一体健康产业的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健身、健康等服务机构,发展健康产业。推进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技术、租赁和商务服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加快中疆物流货运基地、申达仓储物流园、欧亚国际物流港、中通速递新疆总部基地分拨中心、玛纳斯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构建大流通、大市场的商贸流通体系。
(责任州领导:彭国春,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财政局,各县市、园区)
26.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制定医养结合改革办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通过PPP模式、租赁、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重点支持昌吉10平方公里养老产业园建设。不断提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优化提升民政社会福利院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将民政社会福利院区打造成养老服务管理示范区和实训基地。实施现有社会福利院、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敬老院等政府主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责任州领导:库兰·赛富汗、詹晨辉,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发改委、老龄委、财政局,各县市、园区)
27.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按照校企结合、产业融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推动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和服务经济的能力,推动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建立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与企业就业挂钩机制,在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实施新成长劳动力培训、企业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人社局、经信委、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园区)
六、创新理念、机制,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
28.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自治州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2014-2020)》,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各类补助资金,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示范工作,完成县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加快“花儿”昌吉建设,推进昌吉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阜康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启动乌昌轻轨建设,奇台(准东)支线机场规划建设。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加快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和配套建设。加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垃圾填埋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引导推进农牧民就地城镇化。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李成辉,责任单位:州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各县市、园区)
29.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主动对接自治区抓紧制定煤层气勘查开发利用方案,建立煤与煤层气协调勘查开发机制,争取自治区煤层气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在加快推进自治区级阜康煤层气示范工程建设的同时,逐步向昌吉市、呼图壁县等煤气富集区延伸,引导煤层气勘探开发向规模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开展准噶尔盆地南缘深部煤系“三气”资源潜力评价、储层改造工艺研究以及开发技术示范。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
30.加强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全面落实《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开展光伏光热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研究,以提高转化率为抓手,提升光伏效益,充分发挥我州光热光伏发电的成本优势和产业优势,以木垒县、奇台县、准东区域为重点,加快550万千瓦风光电外送基地建设。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31.推进“电化昌吉”。全面落实自治区电化新疆精神,争取先行推进“电化昌吉”规划建设,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在昌吉市、阜康市、准东开发区先行启动充电桩规划与建设,先行在新增车辆、更新淘汰车辆中,采用电力动力;加快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发展复合新材料、大数据等高载能清洁生产。提高州内电力消纳能力,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水平,拓展电能替代新空间。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李成辉,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
3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落实好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支持电商进社区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一刻钟”社区便民服务圈。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在昌吉发展。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鼓励物流、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高农民网上精准营销能力,助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好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申报一批自治区级综合示范县、乡、村。抓好2个重点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其他县市发展。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责任州领导:彭国春,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邮政管理局)
33.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争取自治区加大对企业引入先进技术、加强技改、自有技术创新培育及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企业增强竞争力和活力。加快环保新兴产业发展。完善鼓励科研机构集聚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完善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大力支持知识产权的转化,对带来效益的重大知识产权,积极争取自治区给予重点奖励。
(责任州领导:要建军、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知识产权局)
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发挥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34.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认真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2016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吉州党办发〔2016〕21号)要求,落实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导分工责任制,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68亿元,增长12%。
(责任领导:各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水利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八、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发展
35.重点扶持发展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扶持以特变电工、新华能为代表的输变配电装备制造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以智能化为方向,以特高压、超高压为重点,提升输变配电装备制造业水平。围绕工程机械制造业,推进精准招商,在郑煤机、徐工海虹等现有企业的基础上,形成工程机械集聚发展的新业态。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把其作为昌吉州未来装备制造业新的增长空间进行培育。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园区)
36.扶持企业做好油气生产工作。加大昌吉州油气资源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利用新疆油气资源、能源大通道的优势,发展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精细加工,延伸油气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做好取得探矿权中标企业在资源地的注册工作,完成呼图壁储气库、昌吉油田等2个项目年内属地注册。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园区)
37.积极推进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业发展。在支持东方希望、神火、其亚、嘉润、天龙矿业电解铝项目投产达产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电解铝产业园配套建设,延伸铝加工产业链。促进湖北宜化、国泰新华、蓝山屯河等企业配套项目建设,促进尽早投产达产。加快推进准东开发区煤制天然气示范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发改委)
38.大力推进州内大宗优势地产品产销对接。自治州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中,在同等质量和价格条件下,优先使用州内企业产品。鼓励通过政府采购、企业直供等方式,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流通环节。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中推广应用钢结构建筑,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培育集设计、施工、工厂化生产为一体的企业集团。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责任单位:州经信委、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九、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增长
39.积极推进核心区优先项目建设。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积极推出一批优先项目参与对接核心区建设。围绕东联西出,引进一批出口加工型的产业转移项目落地。按照专业市场+专业博览的模式,着力提升种交会、农机博览会、苗木花卉展示会的区域化、国际化水平,加快发展会展经济。
(责任州领导:要建军、彭国春,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外侨办,各县市、园区)
40.落实进出口导向的产业政策。加快培育外向型产业集群,促进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做大做强,优先支持我州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支持有实力的外经贸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加快产业转移和产能合作步伐;到沿线国家设立区域性营销中心、并购销售渠道、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形成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和网络。
(责任州领导:彭国春,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经信委、财政局、外侨办,各县市、园区)
十、抓好农业提质增效,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41.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产业链和产业体系建设,突出发展生物种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引导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以园区建设和产业化示范为载体,推进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体化经营,培育形成新的经营模式和产业增长点。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养生农业,形成不同区域风格迥异、类型多样的现代农业。积极稳妥的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扶持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发展“一村一品”的特色种养殖产业。
(责任州领导:要建军、金一鑫,责任单位: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各县市、农业园区)
42.加强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加快“走进去”和“走上去”步伐。充分利用北京、上海、福建、山西等外销平台,扩大内地昌吉农产品市场覆盖面。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促销活动,拓展昌吉州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创新产销模式,创新市场交易方式,逐步打造连锁经营、直销配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新业态。支持鼓励企业和合作社在大中城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设立直销门店和销售专柜,扩大农产品直销规模。全力抓好“三品一标”和品牌建设。
(责任州领导:要建军、金一鑫,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林业局、畜牧局、供销社,各县市、农业园区)
43.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设现代化灌区。争取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尽快落地,加快推进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
(责任州领导:要建军、金一鑫,责任单位:州水利局、发改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县市、园区)
十一、围绕提升就业容量,加快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45.建立纺织服装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纺织服装产业“一园四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高端纺织、服装及出口加工项目,2016年力争完成基础设施及项目投资41亿元,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相关县市、园区)
46.积极争取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降低融资成本,扩大纺织服装产业投资规模。落实好自治区相关政策,缩短纺织服装企业贷款贴息、运输补贴、培训补贴等资金申报补贴周期。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市、园区)
47.落实自治区财政资金采购的各类校服、制服和工装在区内采购的措施。支持服装、家纺等生产型企业积极争取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拓展国际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在同等质量和价格条件下,优先使用区内纺织品生产企业产品。
(责任州领导:王炳炬、海拉提,责任单位:州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政资局)
十二、持续改善民生,加大“兜底”保障力度
48.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实施好扶持生产和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生态保护脱贫、教育扶贫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政策。以木垒县和扶贫开发重点村为主战场,坚持“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摸清底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因地因户因人综合施策。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部门涉农资金和相关建设资金;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等金融支持政策,推动扶贫项目实施,实现年内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摘帽,1343户、3465人脱贫。
(责任州领导:要建军、金一鑫,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畜牧局、教育局、人社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49.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全力实施好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重点民生工程。把扶贫工程和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结合起来,2016年完成8282套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7520户安居富民工程,优先解决农村贫困户建房问题。
(责任州领导: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畜牧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50.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完善创业扶持和激励机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各项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优化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强化政策落实督查。建立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制度,各类新建项目要执行2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标要用于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新招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比例不得少于30%。着力解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万人次。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人社局、住建局、财政局、经信委、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51.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救助和取暖困难问题。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制定出台《构建城乡居民一体化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的意见》,优化整合民政、工会、妇联、教育、卫生、计生、红十字会、残联等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救助资源,形成一门受理、统一核对、统一建档、各司其责、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将低保户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责任州领导:库兰·赛富汗、詹晨辉,责任单位: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残联、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十三、全力促进财政增收,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52.认真研究应对财政体制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对我州的影响。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对接,做好近期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调整、完善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对我州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整合办税资源,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53.坚持依法征税,落实组织收入责任,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加大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探(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积极盘活已设矿权,促进现有矿权依法流转。全面加强税收分析,强化税收征管责任,加大对重点税种、行业、地区、企业的分析和监控,推动税收共治,做到应收尽收。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创业创新投资、定向结构性减税、化解过剩产能、扩大消费等方面的税收支持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54.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创新创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型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企业融资方式多元化,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资产证劵化等金融市场产品创新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私募债、集合债等多种直接融资方式融资。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融资模式和运行机制,实现组合增信、金融产品拓展、风险补偿的创新突破,扩大无抵押担保小微企业融资领域。创新金融支持,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完成阜康市、呼图壁县村镇银行设立,启动吉木萨尔县村镇银行设立工作;完成奇台县、呼图壁县农村信用社改制任务,启动阜康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启动研究昌吉市榆树沟镇农民资金互助社改制重组方案。各银行要针对各县市产业发展特点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创新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产品,配置足够的信贷资源,确保“两权”抵押贷款发放到位。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莫伟钢,责任单位:州金融办、财政局、经信委、人行昌吉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55.做大做强产业引导基金。发挥现有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本以股权形式投资重点扶持产业,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投”和“倍数”放大作用。按照两年内将州财政对企业的直接补助资金全部改为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要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从今年开始实施。进一步充实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基金、旅游生态保护产业基金设立。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人行昌吉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56.加快担保体系建设,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整合州、县市、园区国有或控股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组建自治州融资担保集团,构建“大担保”平台。尽快建立企业风险担保基金,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责任州领导:李铁明,责任单位:州国资委、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保险协会,各县市、园区)
十四、突出重点,做好产业援疆工作
57.深入推进产业援疆工作。编制产业援昌规划,筹划布局产业援昌项目,完善产业援昌工作机制,搭建产业援昌带动就业工作平台,凝聚自治州、援疆指挥部、商会、企业等各方力量,广泛宣传昌吉优惠政策,把昌吉的资源、能源优势与福建、山西的产业优势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优势产业、重点行业产业链招商,吸引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来昌投资兴业。鼓励援昌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承载力。
(责任州领导:谢毅泰、李铁明、詹晨辉,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联,各县市、园区,各援疆指挥部)
十五、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落实
58.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抓经济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把经济发展与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统筹稳定和发展的能力。要围绕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审时度势,以思想的大解放,来适应新常态下发展的需要。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振奋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把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吃透政策、精准施策。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分析,建立经济运行报告制度,及时研究对策,抓好应对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59.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增强抓经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研究经济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于4月底前出台具体的落实方案和措施。州发改委要负责制定出台加强投资效益专业部门评估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发改委、经信委负责制定出台有效化解水泥、煤炭等行业过剩淘汰产能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制定出台清理规范取消涉企收费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财政局负责制定出台增强支出效益、促进财政增收、破解自治州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难题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经信委负责制定出台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增效益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央企属地注册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住建局负责制定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金融办负责制定出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措施。国资委负责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统计部门要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的“月”分析汇总,动态掌握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自治州应对经济下行压力60条措施以及自治州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月报制度。其他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 l
60.自治州将对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以上任务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落实措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定期通报各县市、园区,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及时推广工作成效较好县市、园区和部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推进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好的县市、园区和部门,要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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