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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24 12:17:50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行政相对人  名称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  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5MA77584B03
税务登记号91652325MA77584B03法定代表人符义卫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13号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修建的6万立方米蓄水池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井产业园,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2年,从2023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0日止。在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该公司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要求交回土地并复垦,但该公司拒不归还。经现场勘验,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修建的6万立方米蓄水池占地面积为15237平方米(合22.86亩),土地权属为国有,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15237平方米国有土地交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对非法占用的15237平方米国有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即15237×100元/=1523700元。
罚款金额
(万元)
152.37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5月22日
处罚有效期2026年5月22日公示截止期2027年5月22日处罚机关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数据来源单位昌吉州自然  资源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