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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24 12:18:41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行政相对人  名称新疆新百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  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2XXXUX18
税务登记号91652301MAD651GQ0U法定代表人李沅杭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17号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2025年5月至9月,新疆新百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井产业园江布电厂南侧,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配套扩建潞安电厂750千伏升压站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在潞安750千伏升压站扩建2台150万千伏安主变及其配套设施。该公司非法占地面积60234平方米,权属为国有。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60234平方米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60234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即60234
×100元/=6023400元。
罚款金额
(万元)
602.34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12日
处罚有效期2026年6月12日公示截止期2026年6月12日处罚机关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数据来源单位昌吉州        自然资源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