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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24 12:16:49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MABKX35J07
税务登记号91652327564387693P法定代表人王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04号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2018年5月至10月,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超出批准用地范围,擅自占地修建4座废水池及围栏。经现场勘验,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非法占地面积共计157799平方米(合236.7亩),土地权属为国有,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一条第四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157799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对非法占用的157799平方米国有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即157799×5元/=788995元。
罚款金额
(万元)
78.8995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5月22日
处罚有效期2026年5月22日公示截止期2027年5月22日处罚机关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数据来源单位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