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4MABKX35J07 | ||
| 税务登记号 | 91652327564387693P | 法定代表人 | 王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
| 违法事实 | 2018年5月至10月,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超出批准用地范围,擅自占地修建4座废水池及围栏。经现场勘验,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非法占地面积共计157799平方米(合236.7亩),土地权属为国有,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一条第四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 | ||||
| 处罚内容 | 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157799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对非法占用的157799平方米国有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即157799㎡×5元/㎡=788995元。 | ||||
| 罚款金额 (万元) | 78.899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5月22日 | ||
| 处罚有效期 | 2026年5月22日 | 公示截止期 | 2027年5月22日 | 处罚机关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3007383646288 | 数据来源单位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3007383646288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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