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陕西珀理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1MA7AARCB9R | ||
| 税务登记号 | 91652301MA7AARCB9R | 法定代表人 | 王杰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用土地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9月至12月,陕西珀理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庙产业园,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别勒西二号特大桥,已建成桥墩23座。经现场勘验,该公司非法占地修建的23座桥墩面积共计304平方米(合0.46亩),土地权属为国有,其中占建设用地19平方米(铁路用地14平方米,公路用地5平方米),占未利用地285平方米(裸岩石砺地210平方米,裸土地75平方米),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 | ||||
| 处罚内容 | 1、责令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304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304平方米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合计:30400元 | ||||
| 罚款金额 (万元) | 3.04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24日 | ||
| 处罚有效期 | 2026年4月24日 | 公示截止期 | 2027年4月24日 | 处罚机关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3007383646288 | 数据来源单位 | 昌吉州自然 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3007383646288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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