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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24 12:14:36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新疆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E3FAJ3XG
税务登记号91650104MAE3FAJ3XG法定代表人李存良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03号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用土地
违法事实新疆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至12月,在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35kV北山2#变电站及配套线路。经现场勘验,新疆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修建35kV北山2#变电站及配套线路工程非法占地面积共计1706平方米(合2.56亩),土地权属为国有,全部为未利用地(裸岩石砾地)。经套合准东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数据,不符合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但该项目存在于奇台县国土空间重点项目清单内,视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1706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的1706平方米国有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即1706
×100元/=170600元。
罚款金额
(万元)
17.06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4月24日
处罚有效期2026年4月24日公示截止期2027年4月24日处罚机关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数据来源单位昌吉州自然  资源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