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中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MA775F5W8B | ||
| 税务登记号 | 91650100MA775F5W8B | 法定代表人 | 薛小龙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5〕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用土地 | |
| 违法事实 | 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新疆中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商砼拌合站。经现场勘验,该公司修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非法占地面积共计33321平方米(合49.98亩),土地权属为国有,其中占建设用地(村庄)571平方米,占未利用地32750平方米,部分符合准东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新疆中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规定。 | ||||
| 处罚内容 | 1、责令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33321平方米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33321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合计:166605元(壹拾陆万陆仟陆佰零伍元整) | ||||
| 罚款金额 (万元) | 16.66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2月6日 | ||
| 处罚有效期 | 2026年2月6日 | 公示截止期 | 2027年2月6日 | 处罚机关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3007383646288 | 数据来源单位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523007383646288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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