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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3-06 13:39:27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新疆中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5F5W8B
税务登记号91650100MA775F5W8B法定代表人薛小龙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5〕27号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用土地
违法事实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新疆中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商砼拌合站。经现场勘验,该公司修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非法占地面积共计33321平方米(合49.98亩),土地权属为国有,其中占建设用地(村庄)571平方米,占未利用地32750平方米,部分符合准东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新疆中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33321平方米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33321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合计:166605元(壹拾陆万陆仟陆佰零伍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16.6605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6日
处罚有效期2026年2月6日公示截止期2027年2月6日处罚机关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数据来源单位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