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是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昌吉州住建局积极贯彻区州保租性住房政策制度,多方对接、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2022年-2023年全州共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55套,为800余人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2024年全州计划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571套,预计13000多新居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可得到有效缓解,住房品质和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企业稳定用工压力和成本实现显著降低。
一是强化宣传明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9号)精神,指导县市(园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作进一步宣贯和部署推动,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先后多次赴准东技术开发区等地开展走访企业解读政策活动,面对面为企业传送解读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提高企业对国家、自治区政策的知晓率,提高企业积极性和参与度;让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深入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形成助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氛围。
二是摸清底数明方向。指导县市(园区)全面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情况。住建局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摸清流动人口数量、房屋资源情况、大型企业员工住房情况,同时指导县市(园区)住建局与自然资源局摸排闲置土地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情况。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2024年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6571套中,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777套、存量闲置房屋建设520套、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5274套。截至目前已完成立项和招标等项目前期工作,计划4月陆续开工建设。
三是政策支持提信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由县市人民政府提供土地、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可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上一篇: 昌吉州全力推进保障...
下一篇: 昌吉州房地产去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