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供给 助力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9号)精神,各县市(园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需求统计上报了2024年建设计划,经汇总全州2024年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571套,其中:准东技术开发区6026套(包括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904套,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325套,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2037套,新疆准东租赁住房开发管理有限公司760套);吉木萨尔县520套(2024年保障性住房改造建设项目);昌吉市25套(水利厅水土改良实验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城市人民政府提供土地、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城市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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