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二、适用范围
企(事)单位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等
三、受理机构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四、相关依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新政发〔2017〕106号全文;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2号第二条(五)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五、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要件名称 | 要件类型及份数 | 是否为必要件/是否可以容缺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
电子件 | 原件 | 复印件份数 |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 |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的意见 | 1 | 1 | 是/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 | 1 | 1 | 是/否 | 否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请示 | 1 | 1 | 是/否 | 否 | ||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 | 1 | 1 | 是/否 | 否 | ||
六、办事流程

七、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进度查询
(一)窗口咨询:准东政务大厅综合收件窗口
(二)电话咨询:0994-6738612
十、投诉监督方式
(一)电话投诉:昌吉州政府服务热线:0994-12345
(二)准东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994-6738700
(三)网上投诉:新疆政务服务:
http//zwfw.xinjiang.gov.cn/?Area=652301
昌吉州12345政府热线网:
http:/www.cjzwfw.cn/cns-cjbmfw-wsbsdt/
十一、收费及标准
无
十二、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无
十三、结果文书
委关于xxxxxx项目核准的批复
十四、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作出审批决定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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