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二、适用范围
企(事)单位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等
三、受理机构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四、相关依据
1、《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附件72-83项;
五、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要件名称 | 要件类型及份数 | 是否为必要件/是否可以容缺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
电子件 | 原件 | 复印件份数 | ||||
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 1 | 1 | 1 | 是/否 | 否 |
土地预审意见 | 1 | 1 | 1 | 是/否 | 否 | |
社稳评估意见 | 1 | 1 | 1 | 是/否 | 否 | |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 1 | 1 | 1 | 是/否 | 否 | |
关于新疆XXXXX项目核准的请示 | 1 | 1 | 1 | 是/否 | 否 | |
六、办事流程示意图

七、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进度查询
(一)窗口咨询:准东政务大厅综合收件窗口
(二)电话咨询:0994-6738612
十、投诉监督方式
(一)电话投诉:昌吉州政府服务热线:0994-12345
(二)准东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994-6738700
(三)网上投诉:新疆政务服务:
http//zwfw.xinjiang.gov.cn/?Area=652301
昌吉州12345政府热线网:
http:/www.cjzwfw.cn/cns-cjbmfw-wsbsdt/
十一、收费及标准
无
十二、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无
十三、结果文书
关于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
十四、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作出审批决定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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