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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自然资立(矿)字〔2023〕6号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14 19:04:14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靳培锋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州自然资立(矿)字〔2023〕6号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用土地
违法事实    靳培锋于2023年10月2日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天隆煤矿西北侧,未经批准,开采混合砂石料。经现场勘测,靳培锋开采的砂石料总量为365.7立方米;根据《价格认定报告》,靳培锋采挖的砂石料的市场单价为23元/m³;违法所得共计8411元。靳培锋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属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开采;
     2、没收违法所得8411元,并处违法所得20%的罚款,即:1682元,两项合计:10093元(壹万零玖拾叁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1.0093处罚决定日期2023/11/30
处罚有效期2024/11/30公示截止期2024/11/30处罚机关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数据来源单位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30073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