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登录
昌州自然资立(土)字〔2023〕22号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14 19:03:41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黄冈市华窑中宏窑炉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722043133Y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安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州自然资立(土)字〔2023〕22号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用土地
违法事实    黄冈市华窑中宏窑炉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未经批准,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占用6837平方米(10.31亩)土地修建厂房、道路等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试行)》
处罚内容    1、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6837平方米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6837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即:34185元,(叁万肆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3.4185处罚决定日期2023/11/30
处罚有效期2024/11/30公示截止期2024/11/30处罚机关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5230073

83646288

数据来源单位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5230073

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