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2023年11月)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违法、违规条款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万元)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
个人处罚额 | 企业处罚额 | 合计 | |||||||||||
1 | (新准)应急罚〔2023〕84号 | 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2023年6月20日至21日,准东开发区安监局执法科对安监科移交的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问题进行核查时发现,安监科6月14日至15日对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服务指导时,企业兰炭棚内刘建军等人在焊接管线,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票,贺爱平在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参与动火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16523006 76348795H | 王续兵 | / | 3 | 3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已结案 |
2 | (新准)应急罚〔2023〕85号 | 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2023年6月20日至21日,准东开发区安监局执法科对安监科移交的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问题进行核查时发现,安监科对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月31日到期的问题复查时,企业未对下列问题进行整改,且未向开发区安监局申请延期整改:生产现场生产装置未对设备设施进行编号管理;脱硫工艺管道无介质名称、流向标识等标志标识、仪表制氮间的储罐无标识;煤焦油罐区、消防水池、硫磺仓库等位置的消防井和坑洞未粘贴受限空间管理牌,未建立受限空间管理台账;企业未开展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企业试生产方案和制度汇编未建立每日安全例会管理制度;企业试生产方案中组织与指挥系统中的人员均为本企业人员,无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人员,无法落实其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第 6.2.1 条、《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 2022)4.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16523006 76348795H | 王续兵 | / | 2 | 2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已结案 |
3 | (新准)应急罚〔2023〕93号 | 河南国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从事高处作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2023年8月1日,准东安监局东方希望安监站监管人员对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承包商开展监管指导服务时,发现河南国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808晶棒制备厂房进行砌墙抹灰作业,班长张建明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河南国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4114006 151730471 | 吴超 | / | 2 | 2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已结案 |
4 | (新准)应急罚〔2023〕94号 | 河南国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班长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2023年7月12日,准东开发区安监局东方希望安监站对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承包商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制厂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普工王建红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从事焊接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张建明 | 914114006 151730471 | 吴超 | 0.2 | / | 0.2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已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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