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和内容概况
规划范围: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位于木垒县城以北和北东(直线)50km~90km处的冲积戈壁平原荒漠地带,矿区划定的范围中心点坐标为北纬44°25′55″,东经90°29′11″。
(三)规划内容概况
矿区由西区、中区和东区三部分组成,总面积约250.46平方公里,煤炭资源量 73.65 亿吨。矿区划分为7个井(矿)田,规划煤矿规模合计3160万吨/年。其中:一号矿井 120万吨/年、二号矿井400万吨/年、三号矿井 800 万吨/年、四号矿井(阿吾孜苏矿井)240万吨/年、五号矿井 400万吨/年、六号矿井800万吨/年、老君庙露天矿400万吨/年。
(四)规划实施情况
截止到2024年8月,老君庙矿区仅1座矿井在建(四号矿井,120万吨/年),其它规划的矿(井)田均未建设。
二、老君庙矿区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1)大气环境
老君庙矿区所在木垒县2018-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均满足环境控制质量二级标准,总体环境空气质量呈改善趋势。本次跟踪评价与原环评阶段两次补充监测各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环评阶段至今老君庙矿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水环境
矿区所在区域内无常年地表径流。根据监测结果,老君庙事故备用水池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矿区所在区域各监测点位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等因子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根据现场调查及区域环境资料,评价因子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主要为受区域气候和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地下水部分因子的天然背景值含量较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明显变化趋势。
(4)土壤环境
矿区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本次跟踪评价与原环评阶段两次补充监测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表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生态环境
目前矿区开发活动不明显,各类生态系统面积变化很小,主要表现为草地生态系统的减少、植被覆盖度的降低、城镇生态系统面积的增加,变幅均低于2%。土地利用类型方面,2019-2023年评价区内采矿用地面积增加,天然牧草地面积略有减少(降低1.77%),均转变为采矿用地。这些变化主要发生在4号矿井施工区域附近,对评价区整体各类生态系统的分布格局影响很小。
三、规划后续实施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规划调整建议
①在落实评价提出环保措施的情况下,矿区后续开发对周边环境质量和资源环境影响可接受,可进一步优化调整矿区开发时序。
②建议后续规划修编时进一步核实更新国家公益林范围,调整矿区规划范围及井田划分。
③设置禁采区、限采区,保护国家公益林,减少对区域第四系含水层、火烧区地下水的影响。
④针对高压输电线路、产业园区、规划铁路等相关环境保护目标留设充分保护煤柱;
⑤深入开展水文地质环境调查和影响论证,保护南部第四系含水层;
⑥优化供热方式,优先采用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不再新增燃煤锅炉;
⑦加强矿区环境管理,针对地表沉陷、地下水环境(第四系松散岩类含水层)、生态环境(公益林、砾幕层)等建立监测体系,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开展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及时优化调整开采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摘选)
①地表沉陷减缓措施
老君庙矿区内井田的开发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地表移动变形,矿区采煤沉陷不会影响矿区外部的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对区域地表形态及地形地貌影响较小;对采煤沉陷影响范围内的地面建筑物、各基础设施在留设保护煤柱的情况下影响不大。本次规划环评提出在开发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建筑、水体、铁路及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确定的保护等级对各类型设施采取符合规范的保护措施,并加强实际沉陷观测,以减少煤炭开采沉陷对其的影响。
②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老君庙矿区规划的露天矿和井工矿开发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局部区域地形地貌,造成露天矿直接挖掘区和外排土场、井工矿地表沉陷区植被受损,但区域内植被分布较为稀疏,自然生产力本底值极低,在采区人工生态恢复措施下,会得到有效恢复。
③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煤炭开采区导水裂隙带导入侏罗系中—上统石树沟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岩段(组)下部,因此,煤炭疏排水对该含水层导水裂隙带侵入段疏干,其水量为与西山窑组共同疏干量,为矿井涌水量。导水裂缝带总体上没有破坏新近系独山子组泥岩隔水层,但在南部区域煤层埋深变浅,部分地段导水裂缝带将侵入新近系上新统独山子组隔水层,可能导致上覆第四系孔隙水渗漏进入矿井。报告书提出将矿区南部导水裂缝带侵入新近系上新统独山子组隔水层的区域设置限采区,确保具有供水价值的第四系潜水含水层不受破坏。在项目环评阶段应进一步开展区域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划定具体暂缓范围,并提出相应留设保护煤柱、充填开采等保护措施,同时矿井应及时跟踪评价矿井开发的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保护和减缓措施。
④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老君庙矿区生活废水和矿井(坑)涌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⑤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影响减缓对策
老君庙矿区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优先用于井下充填或矸石砖厂。生活垃圾、有机污泥等固体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交由由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栋715室
联 系 人:李芳琪
联系电话:010-84665862
电子邮箱:1668841359@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规划实施以来当地经济水平发展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规划方案后续实施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和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告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联系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构联系索取并查阅报告书。
公众可下载《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反馈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至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邮箱,或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上一篇: 中共新疆准东经济技...
下一篇: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