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多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2年4月,编制单位完成了《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多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GeisjG8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可联系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沙泉工业园区横四路东段
联系人: 李广伟
电话:1816878788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991-4182187
电子邮箱:69479079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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