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2年3月29日委托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三聚氰胺、50万吨复合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是以煤为原料,经气化、净化、氨合成等工序生产复合肥、三聚氰胺等产品。年产50万吨复合肥和32万吨三聚氰胺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帅旗
联系电话:15509946361
电子邮箱:1226227145@qq.com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鑫城佳苑8号楼1单元402
邮政编码:831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10-64660128-8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邮箱、传真、邮递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止。
新疆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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