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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16 20:10:05 来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0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

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产业集中区彩北产业园

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新海志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建项目。拟对现有汽车卸煤沟及东侧110皮带进行全封闭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封闭面积11890m2,年装卸、堆存煤炭量250万吨。

主体工程:采用拱形网架结构封闭尺寸约145m×82m×38.05m的煤棚 ,四周设2m高挡煤墙。

辅助工程:配电系统、监控系统、防雷接地、通风系统、除尘系统等。

环保工程:若干固定式远程射雾器等。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迹地恢复,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恢复和清理,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沙漠化,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生态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区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物料堆放密闭或覆盖,车辆进出冲洗。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二号露天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加强员工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检查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变电站及带电架构等。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及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有资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单位须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导线、绝缘子、金具、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

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废蓄电池依托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危废贮存库分类分区暂存,设置相应识别标志,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须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环境管理负责人,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保措施全面落实、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