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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2023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12 16:29:52 来源:准东市场监管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摘要

全面掌握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我机构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本次抽检共抽检样品9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39批次,涉及1个食品大类、19个食品细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6%(1/39),不合格样品的食品细类为食用农产品(鸡蛋)。食用农产品快检51批次,涉及1个食品大类、22个食品细类,未发现问题样品

二、正文

为从严履行食品安全政治责任,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供应安全,我机构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其他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GB/T 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严格把控样品抽取和制备、试剂和标准物资采购、检验、量值溯源、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确保检验数据的高效、准确。

本次抽检共抽检样品9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39批次,涉及1个食品类,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2.6%;食用农产品快检共抽检样品51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项目为农药残留,未发现问题样品


(一)总体情况

1.抽样情况

受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本次抽检共抽检样品90批次,监督抽检39批次,产品类别包括1个食品大类19个食品细类,抽检范围覆盖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抽检环节为流通环节10批次、餐饮环节29批次,抽样场所涉及流通-超市1批次,流通-小食杂店9批次,餐饮-机关食堂12批次,餐饮-企事业单位食堂17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快检51批次。

2.检验情况

本次抽检共抽检样品90批次,监督抽检1类食品39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51批次。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细则规定的兽药残留和农药残留项目进行监督抽检,其中兽药残留包括:氟虫腈、地美硝唑、甲硝唑、氯霉素、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甲氧苄啶;农药残留包括:杀扑磷、噻虫胺、氧乐果、啶虫脒、甲胺磷 氧乐果、克百威等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2.6%(1/39),不合格样品类别为食用农产品(鸡蛋),不合格项目为兽药残留(甲硝唑)。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见附件1。

3. 结果与分析

3.1 食品大类结果分析

    从监督抽检食品大类情况来看,共抽检食用农产品90批次,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39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2.6%。快检食用农产品51批次,食品快检项目为农药残留,未发现问题样。详见表1-1,1-2。

3.2 监督抽检风险等级结果分析

从食品风险等级情况看,抽检高风险品种样品20批次,样品合格率95.0%(19/20);抽检较高风险样品19批次,样品合格率100.0%(19/19)。详见表2。

3.3 监督抽检抽样环节结果分析

从抽样环节情况看,流通环节抽检样品1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0%(10/10);餐饮环节抽检样品2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6%(28/29),详见表3。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抽检共抽取食用农产品9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39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2.6%(1/39),合格率为97.4%。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项目是:食用农产品(鸡蛋)中甲硝唑1批次。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通常作为杀菌药在人用药品中应用广泛,而在养殖过程中投喂甲硝唑也能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鸡蛋中检出。在本次监督抽检中检出1批次鸡蛋不合格,甲硝唑检出结果为11.9μg/kg。  

甲硝唑残留超标可能原因一是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在上市销售产品中检出;二是养殖户使用了有质量问题的兽药和饲料及环境问题等,都可能导致药物在鸡体内无法完全分解代谢,继而沉淀在蛋内引起兽药残留。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大风险,甲硝唑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急性危害,但若是长期食用含有兽药残留的鸡蛋制品,毒素就会累积到人体,对胃肠功能以及中枢神经造成损害,影响生长发育,同时还会对肝脏造成严重损伤。

一、监管建议

1.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督:从监督抽检数据可以看出,食用农产品中兽药残留出现问题,建议在今年工作中继续加大相关产品的抽检力度、扩大抽样范围,建立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做到科学用药。加强兽药休药期的制定,饲养者应当准确、真实的记录用药情况。

2.及时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开展风险解读或发布消费警示。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科普食品标准、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的意识及辨识能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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