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登录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权责清单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权责清单
发布日期: 2024-10-14 16:01:35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开发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开发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预(决)算草案,经自治州人代会开发区党工委批准后组织执行;按照《预算法》规定并在开发区官网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

、负责制定开发区国库管理各项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开发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财政票据;

、贯彻执行国家、区州及开发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代表管委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开发区所属企业资产和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维护和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承担所监管企业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任期经营目标、考核标准等,建立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代表开发区管委会向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董事,向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监管所属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负责制定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金融工作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其改革创新、拓展业务,规范民间资本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同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及各类驻开发区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信息交流,牵头建立金融机构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金融业务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协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安全;

、研究提出优化地方金融资源配置和战略重组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十三、对开发区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信息公开。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申报、发行准备工作

十四、制定、完善开发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的审核,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并进行效益评价;

十五、负责研究拟定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拟上市公司上市的办法和措施;组织做好后备上市企业的筛选、培育、服务和推荐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的有关问题;组织做好开发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增发新股等工作;

十六、负责对开发区各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十七、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

十八、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