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准东开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开发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负责中小学德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参与管理开发区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制定教育基建投资规划、方案;负责开发区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4.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学校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5.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平安校园建设,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6.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开发区学前教育,积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7.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开发区组织部,负责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引进、培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
8.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9.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0.指导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11.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和普及应用等工作。
12.负责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
13.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卫生与健康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党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负责开发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开发区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2.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开发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协调各类医疗卫生保障。
3.承担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活动。
4.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州、县卫健委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5.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6.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区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执行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8.配合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卫健委拟订开发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控、地方病防控、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同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卫健委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和业务指导。
9.负责卫生医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开发区组织部,负责医疗机构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引进、培育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培养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10.贯彻执行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11.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州卫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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