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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三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13”一般灼烫事故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5-10-22 13:34:18 来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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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并聘请了新疆天域海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业技术专家组成评估工作组,于2025年8月5日至8月25日对新疆三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13”一般灼烫事故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分析讨论,事故评估工作按期完成。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对新疆三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宝矿业)、新疆天盾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盾)、内蒙古磐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锐矿业)、新疆天阳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阳)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评估组认为,三宝矿业、新疆天盾、磐锐矿业、新疆天阳汲取了“8·13”事故教训,能够积极做好“8·13”事故中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从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了整改,经评估,三宝矿业、新疆天盾、磐锐矿业、新疆天阳基本符合“8·13”事故批复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的要求。

(二)对监管部门的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评估组认为,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已按照《关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三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13”一般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的要求,对承担的责任追究事项进行了落实,责任处理要求已落实到位。

二、处理建议及落实情况

(一)处理建议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三宝矿业、新疆天盾、磐锐矿业、新疆天阳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将磐锐矿业一队队长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三宝矿业、新疆天盾、磐锐矿业共计14名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企业对三宝矿业、磐锐矿业共计5名相关责任人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准东开发区安监局。

(二)落实情况

1.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三宝矿业作出人民币2200000元(贰佰贰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9月22日缴纳罚款。对新疆天盾作出人民币700000元(柒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9月22日缴纳罚款。对磐锐矿业作出人民币700000元(柒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9月22日缴纳罚款。因新疆天阳在此次事故中责任相对较轻,且积极配合整改,经研究,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决定对其采用约谈警示代替行政处罚。

 2.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已将1名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相关线索移交至昌吉州公安局准东开发区分局。

 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三宝矿业、新疆天盾、磐锐矿业共计14名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763500元(柒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14名相关责任人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毕。

三宝矿业、磐锐矿业均于2024年9月2日按照《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办法》(2024)第12条要求《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办法》(2024)第12条要求,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处理。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一)三宝矿业应规范承包单位灭火工程施工管理。一是强化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灭火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专业部门、各级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并监督考核,杜绝职能部门、专职职工履职不力,防范“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现象发生。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管控,指导各级承包单位完善灭火工程相关工艺,强化各施工工序风险辨识与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深度,切实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三宝矿业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三宝矿业重新审查了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查出19条问题,按“五定表”限期整改,已闭环销号;按照《新疆煤田火区治理工作规范(试行)》及相关规范,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共计修订《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考核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140余项;执行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对治理区和排土场划分64个区,每个区域专人负责;火区高温区、采空区实行“四专”管理,即“专人、专机、专项措施、专项培训”。

2.三宝矿业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了“五职矿长”,成立了技术地测科、安环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科室;修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岗位安全职责,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引入并制定了《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矿级领导及科室包保区域。

3.三宝矿业严格执行采空区、火区、高温区“一工程一方案一措施”,实行“四方”审批(磐锐、天盾、天阳监理、三宝矿业),技术交底后按审批后的方案措施施工;重新培训学习了《新疆煤田火区灭火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初步设计、注水降温安全技术措施、超前探专项设计等,并外聘行业专家培训指导3场次,累计68学时;对各施工工序开展风险辨识,共计辨识重大分险5项、较大风险24项、一般风险173项、低风险35项,合计237项,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组织全员学习,在醒目位置公示;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制度,每月主要负责人组织两次由矿方、天阳监理、天盾、磐锐、爆破公司参与的全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查出的139条问题按“五定表”限期整改,已闭环销号;每天下午6点召开矿方、天阳监理、天盾、磐锐、爆破公司参与生产调度例会,分析当班存在的问题、对次日作业区域的风险开展辨识,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落实责任人;在火区高温区、采空区核心区域引入无人机器作业;安装2台多光谱远红外扫描设备,实时监测火区高温区温度。

(二)新疆天盾应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一是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并监督管控措施落实,杜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盲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厉打击“三违”行为。二是督促分包单位严格落实《煤田火灾灭火规范》及灭火工程初步设计相关要求,完善灭火工艺、落实各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三是落实总承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责任,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岗位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培训教育工作。

检查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新疆天盾开展了以下工作:

1.新疆天盾在复工前对五职经理全部进行了更换调整,3月1日重新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修订完善风险辨识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共6项,3月13日对磐锐矿业21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施工单位各部门落实现场排查机制,将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2.新疆天盾对磐锐矿业主要管理人员培训了《煤田火灾灭火规范》及灭火项目的核心施工内容及注意事项,按照自治区2025年颁布的《新疆煤田火区治理工作规范(试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整体修编,对原设计中灭火工艺、超前探施工、采空区探测等施工方案及各工序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了相应优化。

3.新疆天盾对施工单位磐锐矿业55名主要管理人员开展了灭火工艺和《注水降温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培训,并每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岗位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现已累计开展培训教育6次。

 (三) 磐锐矿业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梳理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自查自纠,完善灭火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及安全技术措施,配齐配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二是加大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四不伤害”原则。三是积极与承包单位协调沟通,反馈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与隐患,完善灭火工程安全风险研判机制,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磐锐矿业开展了以下工作:

1.磐锐矿业梳理了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了自查自纠;完善了灭火工程项目施工工艺,人员组织,设备配套,对天盾项目部编制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培训学习;磐锐矿业为从业人员配齐配全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正确穿戴和使用示范培训工作。

经评估组检查,灭火组成员共计59人,配备气体检测仪59台,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59具,测温仪59台,防护服59套,配备的防护用品种类均一致。

2.磐锐矿业对全员开展了《新疆煤田火区治理工作规范(试行)》、《隐蔽致灾普查工作的解读》、《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培训学习,强化了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同比往年有所增加。2025年3月21日磐锐矿业对施工人员开展了“四不伤害”和《防范及遏制矿山领域重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专题教育。

3.磐锐矿业自开工以来每日参与由天盾项目部组织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三宝矿业、天阳监理、新疆天盾、磐锐矿业、爆破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共同参与每日的风险研判沟通协调工作,日均反馈2次;每周定期参加三宝矿业组织的安全例会、生产例会,天阳公司组织的监理例会;基本完善了灭火工程安全风险研判机制,针对煤带高温火区、采空区、塌陷区等高风险区域,现场实地踏勘观测高温明火点10余处,探明采空区48处,针对隐患区域制定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四方联签审核。

(四) 新疆天阳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一是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二是严格按照项目监理细则中明确的施工安全监理措施实施监理工作,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纠正“三违”行为。三是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新疆天阳开展了以下工作:

1.今年以来,新疆天阳组织主要监理人员通过会议形式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作业规程、超前钻探设计等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了审查,共召开审查会议4次,发现问题10条,均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在现场实施。

2.自开工以来新疆天阳项目部逐步增加了专业监理人员数量,由原来3人增加到了现在的12人,今年已向新疆天盾发送了34份监理通知单,召开监理例会19次;对超前钻探施工安排专人旁站监督,自今年3月以来已记录136份;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车辆驾驶证行驶证持证情况定期检查,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随时检查。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在每天调度会上通报。

(五)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准东开发区煤田火区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监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田火灾灭火规范》《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田火区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责任,主动牵头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升开发区煤田火区治理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准东开发区安监局提请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善火区治理包保体系,要求三宝矿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办法要求,做好灭火工程蓄水池、供水支管路、鱼鳞坑等建设,提升灭火工程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协调自治区一级标准化露天煤矿与三宝矿业开展结对帮扶,完善了三宝矿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了三宝矿业对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能力;加强对三宝矿业及承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截至2025年8月,已立案12起,有力地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三宝矿业、新疆天盾、磐锐矿业、新疆天阳在《关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三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13”一般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的评估,在事故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整改工作依然存在问题,具体如下:

1.《灭火工程初步设计》供水管路为3趟Ф219钢管,目前铺设2趟Ф200PE供水管路,1趟DN220PE供水管路。供水管路未按照设计要求使用钢管铺设。

2.监管部门帮扶指导整改问题清单的整改验收结果均为1人签字,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参与验收。

3.施工方未单独编制注水日计划、月计划注水量,抽查2025年8月1日至4日注水量记录,每日注水量均小于设计注水量4920m3/d,且未说明原因。

4.C32治理网格区域下风侧C39网格区域有设备作业,作业设备内配备的四合一气体检测报警仪未标定。

五、工作建议

为巩固和完善整改成果,评估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体系,确保制度与责任落到实处。针对三宝矿业存在管理制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建议企业应全面梳理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结合行业最新标准和法律法规,查找企业制度条款与实际执行的差异,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实操技能。企业应督促各部门、承包单位制定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新员工入职时全面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事故警示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实操技能。

(三)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防患于未然。企业应开展全员参与的岗位风险辨识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识别,确保员工掌握本岗位作业风险和防范措施。企业应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和清单,明确排查内容、频次和责任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切实从档案资料到生产现场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

(四)强化现场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车间存在治理区域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管理不严、物料摆放不规范等问题,企业应加强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合理布置超标撤人区域和现场作业区域,做好通道畅通,物料摆放整齐等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剥挖、装车、运输等作业有序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