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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矿联通科技有限公司“10·23”一般淹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11-26 17:42:03 来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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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10月22日,由准东安监局牵头,经发局参与,同时聘请了新疆天域海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海安)行业技术专家成立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新疆中矿联通科技有限公司“10·23”一般淹溺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分析讨论,事故评估工作按期完成。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对新疆中矿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矿联通)、北京从实和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实和德)、甘肃银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银双)和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国泰新华化工)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评估组认为,新疆中矿联通和国泰新华化工(从实和德、甘肃银双项目完工已于2024年3月离场)能够从管理制度上入手,补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夯实工程项目基础管理,规范施工作业审批流程,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效管控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风险。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实等方式,针对“10·23”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新疆中矿联通和国泰新华化工基本符合事故批复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的要求。

(二)对监管部门的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评估组认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新疆中矿联通科技有限公司“10·23”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对承担的责任追究事项进行了落实,责任追究要求已落实到位。

二、处理建议及落实情况

(一)处理建议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新疆中矿联通、国泰新华化工、从实和德、甘肃银双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新疆中矿联通、国泰新华化工、甘肃银双共计9名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1名相关责任人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准东开发区安监局。

(二)落实情况

1.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新疆中矿联通作出人民币600000元(陆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2月9日缴纳罚款;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国泰新华化工作出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1月23日缴纳罚款;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从实和德作出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2月1日缴纳罚款;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甘肃银双作出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4年2月9日缴纳罚款。

2.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新疆中矿联通、国泰新华化工、甘肃银双共计9名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216279元(贰拾壹万陆仟贰佰柒拾玖元整),9名相关责任人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毕。

中共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已对建议内部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事故有关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管理短板,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1.新疆中矿联通要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非法转包”“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要将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承包单位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杜绝作业现场的“三违”行为。

2.国泰新华化工要切实履行发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责任,完善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机制,督促承包单位及其派出机构严格按照《昌吉州外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承包单位人员履职情况、劳务分包情况、安全生产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增强管理人员履职效能。

3.从实和德要对公司所有外派项目部设置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提升现场作业人员风险辨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甘肃银双要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被派遣劳动者作业风险辨识能力,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落实情况:1.新疆中矿联通完善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了《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准入制度,将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完善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3年11月16日、17日分别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关于污水小好氧池“10·23”一般淹溺事故的处罚通报》;2023年11月企业组织开展《新疆中矿10·23淹溺事故类比排查》专项安全大检查,查出的6项问题已整改;公司已制定202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方面,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国泰新华化工公司对承包商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发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责任;完善了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承包商管理的责任部门按照《昌吉州外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出要求,对承包单位人员履职情况、劳务分包情况、安全生产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增强了管理人员履职效能。

3.从实和德已被新疆中矿联通清退出厂,不在承包商名录中,不再提供防范措施落实资料。

4.甘肃银双已被新疆中矿联通清退出厂,不在承包商名录中,不再提供防范措施落实资料。

(二)查短板、补漏项,全面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管理。准东开发区各企业要加强对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运营和检维修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督导检查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得“一包了之”,不管不问。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在选用污染防治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于环保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或变更,要严格履行技术改造或变更手续,开展风险辨识与安全评估,规范施工工艺和作业流程,强化现场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

准东开发区各企业要健全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照危险作业对检维修作业开展管控,认真落实《准东开发区从严管理特殊作业规定》,严格落实检维修作业提前申报、会商研判风险、作业现场交底、全过程视频监控和全程监护的要求,保障建设及生产环节安全形势稳定。

落实情况:新疆国泰新华罐区及装车VOCS治理工程项目2024年7月19日开始试生产,尚未进入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由第三方山东海普安全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PJ-(鲁)-025)对项目风险进行了辨识与评价,并在2023年3月编制完成了风险评价报告。项目经过正规设计,2023年10月由设计单位洛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评审。试生产前企业制定了试生产方案,2024年6月企业聘请专家对试生产安全条件进行了确认。

企业加强了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了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能够按照《准东开发区从严管理特殊作业规定》对危险作业及其他检维修作业开展管控。经检查,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提前申报、开展作业前JSA分析,会商研判风险、作业现场交底、全过程视频监控和全程监护的要求。2024年10月22日评估人员抽查新疆中矿联通当日新增在污水处理池清淤车机泵更换的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箱一机一闸一保护、电焊机设置接地、机泵断电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准东开发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内部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日常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挥监管部门专业优势,推动企业提升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准东开发区环保局要严格履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监管责任,加强环保设备设施信息共享,及时向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报新增设备设施信息,保障协同治理机制。在要求企业环保设备设施技术改造或变更时,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或者变更的风险辨识与安全评估,严格落实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控措施。

准东开发区各企业要健全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照危险作业对检维修作业开展管控,认真落实《准东开发区从严管理特殊作业规定》,严格落实检维修作业提前申报、会商研判风险、作业现场交底、全过程视频监控和全程监护的要求,保障建设及生产环节安全形势稳定。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要求,准东开发区安监局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国泰新华派驻专班和专家团队,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日常检查,指导督促国泰新华及承包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挥监管部门专业优势,推动企业提升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水平。针对本次事故,监管部门指导新疆中矿联通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发布《新疆中矿联通科技有限公司国泰项目“10·23”淹溺事故总体进度方案汇总报告》, 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分析“10·23”淹溺事故,介绍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座谈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施工作业管理,抓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二是2024年2月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承包商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各部门参加制度宣贯学习,严格按照规章执行;三是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台账,对入场人员全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熟知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分析辨识岗位风险因素,增强施工作业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建立特殊作业票证办理台账,安排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前、施工中、下班后及施工完成后节点巡查,严防严查不按规定进行作业,严禁偷干、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五是特殊作业实行工作安全风险(JSA)研判制,选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实行一点一监护全过程安全管控。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新疆中矿联通和国泰新华化工在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方面做了大量整改落实工作,但现场依然存在问题,具体如下:

1.新疆中矿联通科技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了风险辨识,共辨识风险点778个(设备设施402个、作业活动368个、场所部位8个),只对其中的60个进行了分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不充分;

2.抽查《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中生活污水池受限空间2个人孔,未分别进行辨识分析并编号。受限空间标识没有悬挂在人孔处而是悬挂在楼道口,标识不明显;

3.现场抽查2024年10月22日水处理车间安装保温房《高处安全作业票》,没有填写作业实施时间;

4.《新疆中矿联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缺少应急物资清单;

5.水处理车间2024年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中,没有对涉及水域作业等危险岗位员工的专项培训相关记录;

6.现场抽查水处理装置操作规程,有关生活污水系统操作规程未经中矿联通公司审核批准;

7.2024年10月22日电石事业部原料车间安装钢结构平台作业,未设置稳定的作业平台和可靠的安全带系挂点。承包商安阳永恒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系挂在可移动吊车平台护笼上;

8.2024年10月22日空分车间消防水消漏动土作业,监护人不清楚JSA表中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上述隐患问题已由准东开发区安监局与企业讨论商议后,对未能立查立改的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

五、工作建议

通过本次评估,新疆中矿联通和国泰新华化工汲取了“10·23”事故教训,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但对现场安全管理能力较弱,与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要求还有差距。为有效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评估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依据《准东开发区企业特殊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细化各项防护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组织JSA分析,切实辨识和评价作业风险,对已制定的安全管控措施要严格落实,现场确认签字后方可作业,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签字。

针对高风险作业应组织施工作业经验丰富的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作业方案,作业前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现场负责人对施工作业提前分析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检维修作业项目安全实施,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