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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由准东开发区安监局牵头,聘请了新疆天域海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业技术专家组成评估工作组。于2024年3月18日至3月28日对新疆辰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丰碳素)“4·22”高坠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分析讨论等方式开展评估,按期完成了事故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和辰丰碳素的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评估组认为,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和辰丰碳素汲取了“4·22”事故教训,积极完成“4·22”事故中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从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管控、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整改。经评估,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和辰丰碳素基本符合“4·22”事故调查报告和批复中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的要求。
(二)对行业监管部门的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评估组认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已按照《新疆辰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4·22”高坠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关于新疆辰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4·22”高坠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的责任划分及要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追究要求已逐项落实到位。
二、处理建议及落实情况
(一)处理建议
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辰丰碳素、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共计4家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辰丰碳素总经理、厂长等4名责任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企业对辰丰碳素焙烧车间运行班长、副班长等4名责任人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准东开发区安监局。
(二)落实情况
1.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缴纳罚款。对辰丰碳素作出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辰丰碳素已于2023年8月16日缴纳罚款。
准东开发区规建局对五矿二十三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完毕。
2.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
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对辰丰碳素总经理、厂长等4名责任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对4名责任人共计罚款人民币114790元(拾壹万肆仟柒佰玖拾元),相关责任人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毕。
其亚新疆集团2023年5月24日发布《关于辰丰碳素“4·22”伤害事故的处理通报》(其亚新疆(2023)11号),对焙烧车间运行班长、副班长等4名责任人和其他相关的11名责任人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分别进行了撤职、降级、降薪、罚款处理,对辰丰碳素整体工资总额下调10%。
辰丰碳素2023年5月27日发布(2023-085)《关于焙烧片区“4·22”高坠事故的补充通报》,对焙烧车间工段长助理等3名其他责任人依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处理并通报。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和落实情况如下:
(一)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应加强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管、把好验收质量关。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严格把关,同时加大工程建设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抽查力度。督促监理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不能玩忽职守,坚决杜绝在不按照设计图施工的工程验收记录上随意签字验收通过。同时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管理,督促各子公司严格落实《准东开发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五项管理措施》。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建设项目开工前聘请符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监理单位及人员资质进行审核;二是承包商业务资质和安全资质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承包商禁止入厂,承包商资质审查合格后,辰丰碳素组织承包商人员开展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施工人员工作证,承包商人员均持证上岗;三是工程验收方面,监理单位及辰丰碳素项目部对承包商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下发,并由辰丰碳素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施工完成后由辰丰碳素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二)辰丰碳素应强化作业现场风险管理。明确各施工班组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对维修通廊、扶梯、行人格栅板、各种防护架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建筑钢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保。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辰丰碳素开展了如下工作: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完善班组安全职责,并开展现场培训,纸质版责任书下发至各中控室;安全技术交底在班前班后会和特殊作业安全交底票中体现;辰丰碳素组织对检修通廊、扶梯、格栅板、防护架体开展专项检查,制定专项制度,规定每半年检查一次,将内容列入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制定了对建筑钢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每半年开展专项检查。建筑钢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定期维保正在编制年度维保计划,部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护栏、平台缺陷已消除,但尚未开展系统维保,待年度计划编制完成后按计划实施。
(三)辰丰碳素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四不伤害”理念,要完善和落实全员参与安全生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对工段长、安全员、班组长、技术员、监护人等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安全管理出现“灯下黑”的漏洞。同时强化对重点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对员工进行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的判断识别能力,从本质上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辰丰碳素开展了如下工作:已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发生后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3日组织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本次事故,吸取事故教训;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包含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等内容,培训时间为2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四)辰丰碳素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过程风险管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加大生产现场安全巡查频率,对非常规作业等特殊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组织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定期对企业的软、硬件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梳理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辰丰碳素开展了如下工作:吸取事故教训,重新修订双重预防机制文件,对岗位危险源重新辨识,制定作业过程风险分析台账及设备设施风险辨识台账,并形成设备设施、钢结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清单正在不断完善)并组织实施;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定期开展特殊作业安全检查,同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现场设备设施负责人。
(五)辰丰碳素应高度重视危险作业管理,尤其是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细化危险作业票审批制度和作业过程安全管控要求,建立专人现场监护制度,对企业班组的安全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确保危险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辰丰碳素开展了如下工作:修订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补充对现场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确认等措施,通过识别并融入相关标准规范编制了“监护人管理制度”,组织进行监护人考试,217人次考试合格并颁发监护人合格证。
(六)辰丰碳素应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事故原因。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能力,通过事故敲响安全生产之钟、紧绷安全生产之弦、扛起安全生产之责、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四不放过”,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辰丰碳素开展了如下工作:2023年4月23日组织事故专题会议并制定“关于辰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安全整治方案”,2023年4月23日至25日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隐患145条,其中事故相关隐患83条;制定“辰丰碳素安全教育培训方案”,2023年4月23日至24日组织焙烧片区员工127人次开展“4·22事故”现场培训(警示教育),制定专项培训计划,4月28日至5月3日培训619人次;其亚新疆集团2023年5月24日针对“4·22事故”下发处理通报,辰丰碳素2023年5月27日下发“4·22”事故补充通报,2024年1月1日修订辰丰碳素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文件。
(七)行业监管部门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开发区安监局要认真履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将企业内部所有检修通道、平台、爬梯、护栏、护笼、高空窗户、格栅板等列入日常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检查工业厂房钢结构及附属设施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企业自查后监管部门要开展抽查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行车运行轨道及其相连接的附属钢结构进行重点检查,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对企业自查工作流于形式,仍然发现上述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落实情况:针对上述建议,准东开发区安监局开展了如下工作:组织行业专家开展了行车轨道及钢结构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检修通道、平台、爬梯、护栏、护笼、高空窗户、格栅板等设备设施,开展全面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工作,正在施工的项目落实隐蔽验收相关要求。督促企业按图施工,已经运行的设备设施落实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2023年6月,准东开发区安监局成立其亚安监站,派驻行业专家对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开展驻企监管指导,通过每日现场检查,当日问题反馈,跟踪整改落实等措施,监督指导企业提升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对现场发现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
(一)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对子公司辰丰碳素的监督管理力度不足,作为上级单位,未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二)辰丰碳素存在的问题
辰丰碳素日常隐患排查不深入,对生产及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彻底,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效果不佳,对承包商管理力度不强。
五、工作建议
通过本次评估,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和辰丰碳素吸取了事故教训,开展大量防范事故发生的工作,但仍有不足。评估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归纳汇总后,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应加强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对准备进入的承包商严格实施审查,确保其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确保其资质符合本公司的管理要求。对发生过严重事故的、产生过信誉问题的承包商实施禁入,完善建立承包商准入管理制度,明确准入条件。
2.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应加大对入厂承包商的管理。对已在厂内开展检修作业、工程施工及设备维护保养等各种类型的承包商严格实施考评,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各分厂、子公司对入厂承包商开展综合评价。对安全管理能力较差、安全投入不足、人员频繁更换及素质较差等各方面评价低下的承包地实施退出机制,并在制度中规定承包商退出的相关要求。
3.辰丰碳素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风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及运行班组的安全责任,使其在作业前后有效执行作业管理规定,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时,督促其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安全管控措施。对在落实安全管控措施过程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人员问责通报,对在作业过程中频繁违章,不遵守安全管理要求的人员清退处理。
4.辰丰碳素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和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要求在制度中要有所体现。日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时,重点加强对班组一线人员、技术人员及承包商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其具备本岗位风险辨识能力,掌握隐患排查和安全作业技能,从根本上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辰丰碳素要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作业票审批制度和作业管控要求,加强对监护人员履职能力检查,加大对危险作业的监督力度,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督促危险作业相关人员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对在危险作业中未执行作业管理制度的人员严肃问责,并在每周安全通报中有所体现,对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起警示教育作用。
6.辰丰碳素要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要求。组织全厂开展风险辨识清单修订工作,对作业场所、日常作业、作业工具器等各方面逐项开展风险辨识,辨识完成后制定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管控要求。将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得到体现,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治理生产运行与工程建设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确保全厂安全平稳生产,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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