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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区鑫盛达水泥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4-07 18:13:37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区鑫盛达水泥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区鑫盛达水泥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该宗临时用地位于准东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土地面积2.2497公顷(使用期2025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用途为施工单位施工便道。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该宗土地,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土地,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严禁在该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到期后需无条件自行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完成土地复垦。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