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东芨芨湖入准路口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准东芨芨湖入准路口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新准管字〔2024〕77号),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国有农用地0.44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由你委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准东芨芨湖入准路口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你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供地文件,并上传至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该项目使用自治区 2024年度基础指标。按照简化报件材料有关规定,涉及占用草地,要妥善保存草原征占用材料。
二、你委要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处理好用地补偿有关问题。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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