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财政部制定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结合我辖区实际,请代理记账机构按照规范要求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附件: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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