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准东开发区第一季度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批复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字〔1994〕50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有关事项须知》(新劳社函字〔2004〕364号),以及自治区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作制的有关要求,现将开发区第一季度企业申请部分岗位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批复情况,在开发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名单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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