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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20 11:34:01 来源: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准市监处罚〔2025〕7号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苍庆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848H76Y  法定代表人:曹少华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7G42M7Q  法定代表人:马志强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顺达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7KHA72D  法定代表人:汪振兴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7YQ1331  法定代表人:申云丽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金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81D8L0K  法定代表人:周铁景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86CWM68  法定代表人:陈宥腾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友车旅信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89J710C  法定代表人:吴健强

新疆蓝天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MA776HPH30  法定代表人:邵晓龙

新疆富华北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7328912820H   法定代表人:赵飞

新疆中天盛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8NCML7W  法定代表人:王泽军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亿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8XB6EXL   法定代表人:骆亮

以上为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经营主体名单(11家)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诚恒昌机械租赁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1MA79ENKP9L   经营者:高祥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雄洲餐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1MA79DU4F9K   经营者:赵冬梅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刘一手川菜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7B7TR0B   经营者:张卫新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州抓饭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7BGJ192   经营者:闫新荣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田田理发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7JYK26T   经营者:刘英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余钦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0BUJ3D   经营者:王振龙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风剪云理发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188PX9   经营者:张常三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来一碗快餐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2TJX81经营者:阿力木江.艾麦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建煤炭经销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394M3N   经营者:马建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帕尔煤炭经销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394U9F 经营者:阿合买提·加帕尔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来顺饭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51RW0H   经营者:陈美微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四方饭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54C52U   经营者:漠日根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消防器材经销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9X4W3W   经营者:龚卫菊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冯延河煤炭经销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D5KA0P   经营者:冯延河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纳仁饭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0MA78HYJM3A 经营者:阿斯力别克.乔肯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银川菜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1MA78W4NX9K   经营者:贺建平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仔儿火锅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301MA79F44Y4W   经营者:胡兵

以上为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主体名单(17家)。

经查明,上述11家企业经营主体、17家个体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2年度报告,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电话和注册地址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7月将上述28家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2023年下半年,该28家市场主体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对2022年度报告进行补报,也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3年度报告,2024年7月10日,再次被我局列入异常名录。

上述经营主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了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4年10月9日,本局依法向上述经营主体在准东官网上公告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告知书》(准)市监罚告〔2024〕9号,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截至目前,上述经营主体均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

综上,本局决定对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苍庆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诚恒昌机械租赁部等17家个体经营主体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昌吉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