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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4〕3号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 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5-09 12:54:27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星诚永铸铝业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7097867013T

税务登记号

91652327097867013T

法定代表人

王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用土地

违法事实

新疆星诚永铸铝业制造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日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山产业园希望一路25号,未经批准,擅自超出用地范围占用土地修建厂房、围墙等建筑物。经现场勘测,该公司超出用地范围占用土地修建厂房、围墙等建筑物的面积为:7677平方米,地类为未利用地,权属均为国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你新疆星诚永铸铝业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处罚内容

1、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7677平方米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7677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即:38385元(叁万捌仟叁佰捌拾伍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3.838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1日

处罚有效期

2024年4月11日

公示截止期

2024年10月11日

处罚机关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523007383646288

数据来源单位

吉昌州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52300738364628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