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总部代理资格终止/撤销公示名单
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26〕11号)要求,准东开发区财政局对辖区内1家总部资格代理记账机构提交资料已审核,符合总部代理资格终止/撤销要求。自即日起,该机构不得以代理记账机构名义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现将已审核通过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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