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准东开发区实施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新准党发〔2020〕5号)的公告
为适应开发区新形势、新情况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废止《准东开发区实施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新准党发〔2020〕5号)文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对以上公告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94-6838168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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