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资金拟拨付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昌吉州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州财社〔2019〕97号)要求,现就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入选2025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拟拨付建设资金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拟拨付资金230万元,其中自治区人社厅拨付200万元,准东开发区兑现“招才引智”补助经费30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17日,公示期为7天。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准东开发区组织部或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
开发区组织部人才援疆科:0994-6736700
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科:0994-6738660
中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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