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东开发区2025年第四批就业补助资金拟拨付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昌吉州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州财社〔2019〕97号)要求,现对准东开发区2025年第四批拟拨付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公示期为7天。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准东开发区人社局或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
开发区人社局就业科:0994-6959263
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科:0994-6738660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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