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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25 10:51:28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经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研究,并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批准,原《昌吉州不动产登记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印章作废,启用《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启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特此公告。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