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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区域道路亮化及绿化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22 11:04:15 来源: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招标条件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区域道路亮化及绿化项目监理,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新准经发[2024]19号)。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区域道路亮化及绿化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铝下游片区、彩中产业园片区(消防站旁)、九州片区、新城片区。

3、项目规模:对彩南产业园铝下游片区现有6条道路安装路灯318盏、交通信号灯22套,配套供电、绿化、道路和人行道修复等附属工程。对彩中产业园消防站旁周边现有3条道路安装路灯96盏、交通信号灯4套,配套供电等附属工程。对五彩湾产业园九洲片区7条现有道路绿化,全长8.75公里:配套供水、道路和人行道修复等附属工程。对五彩湾产业园新城片区古海大道、卡拉麦里路、梧桐沟路3条道路以及梧桐沟路以西未开发地块周边进行绿化,全长13.21公里,配套供水、道路和人行道修复等附属工程。

4、工程投资额:5555.23万元。

5、监理控制价:56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监 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总工期235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区域道路亮化及绿化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以上(含)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4供应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 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总监理工程师。

3.6、本招标项目采购人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 

四、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供应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024032210:00-2024022819:30(北京时间)需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在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30188500003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为20240402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楼142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94-6738612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

联系人:胡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4-8165002、158869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