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医院准东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4年1月17日,受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州人民医院准东分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昌吉州人民医院准东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NVOq4i7gG4ibyqpyXbFLw 提取码:949c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准东工业园区,五彩湾新城,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53'15.791",北纬44°47'25.308"。
联系人:李旻芮;
联系方式:15559329222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0日
上一篇: 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
下一篇: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