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准东开发区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顺应交通出行结构变化趋势,增强驾驶员职业吸引力和社会竞争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不断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基础上确定了五彩湾镇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并经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价格通知如下:
一、运价标准
(一)基本运价:基本运价(即起步价)7.00元(含3公
里),载客里程未超过3公里的,按基本运价计费;超过3公里以上部分按车公里运价计费。
(二)车公里运价:3公里后每公里运价2元。
(三)夜间收费:夜间起步价7元(含3公里),3公里后每公里2.30元;夜间时间为晚23:00分至次日凌晨7:00分。
(四)等候费:乘客每次用车可免费等候5分钟,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后计费,累计5分钟按1公里租价计费。因受道路条件限制,导致出租汽车时速每小时低于12公里时的运营时间并入等候时间计费。
(五)空驶费:超过10公里(不含10公里)部分,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空驶费。
(六)其他:
1、乘客乘坐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由乘客按实支付。
2、对超出五彩湾镇且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可按客运出租汽车包车服务收费,具体费用由经营者与乘客通过议价确定,但不得超过打表计价总价的1.5倍。
二、相关要求
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计价器打表计价收费要求。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科和准东市场监管分局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乘客投诉处理机制,维护乘客权益。各出租汽车运营公司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公示期7天,自2023年7月18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
关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通知.pdf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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