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
转移性支付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性支付资金分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22〕38号)文件通知,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性支付资金分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22〕38号)文件精神,中央下达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性支付资金预算指标16429万元。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原则
(一)该项补助只能用于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
(二)认真落实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强化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控,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
民生等转移性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性支付资金 |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 16429万元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监督电话:0994-6738660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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