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30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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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新疆敦华五彩湾工业园区二氧化碳捕集及应用工程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五彩湾北部产业园区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敦华绿碳技术有限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五彩湾北部产业园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南侧,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E89°14′52.943″,N44°53′8.919″。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设二氧化碳压缩、干燥、液化、精馏等生产装置,配套建设配电室、二氧化碳罐区、循环水站、危废间等辅助生产设施,利用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的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装置中低温甲醇洗工段产生的高浓度二氧化碳排放尾气除供尿素装置后剩余部分尾气为原料,采用增压、制冷液化以及精馏的组合工艺,生产工业级液态二氧化碳产品,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液态二氧化碳产品15万吨。项目总投资105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露天采场、剥离的表土等采取苫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装卸作业过程中洒水抑尘,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装运作业。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并控制车辆速度,运输道路使用洒水车定时洒水;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营运期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经排气筒引至食堂房顶高空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五彩湾生产服务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危废暂存库内导流槽、事故池等配套设施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建设,废分子筛、废脱硫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危废管理要建立台账,完善危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转移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对暂存危险废物合法处置,最长存储周期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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