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5万吨/年铝灰生产高铝掺和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5万吨/年铝灰生产高铝掺和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征求意见稿-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5万吨年铝灰生产高铝掺和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9081793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日鹏
联系电话:18399987888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萍
联系电话:19990817935
电子邮箱:166824464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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