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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开发区方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1-11 08:00:00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准东开发区方舱医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准东五彩湾分院西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89°6′5.33843″,北纬44°46′0.36243″。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24260.53m2,方舱医院规划床位500床。方舱医院总建筑建筑面积约为 9312.47m2,其中新建1#-5#病房楼6263.4m2、救护车消杀80.64m2、医护办公楼1484.38m2、登记检验室920.16m2、换衣间83.16m2、物资库236.16m2、物资消杀42.25m2、门卫室23.76m2、垃圾暂存站178.56m2,绿地率为22.7%。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建磊;

联系方式:1991420899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