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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0-20 08:00:00 来源: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我单位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分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产能10万吨,项目占地面积116068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电解制氢装置、冷氢化装置、精馏装置、还原装置、整理装置、尾气回收系统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郭旺军

电话:18699424646

三、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991-4182187

电子邮箱:69479079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