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依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第十五条规定,结合准东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规划、住建、交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切实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时限承诺。
2.在规划、住建、交通政务服务事项中,推行落实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加强容缺办理事项的后期跟踪服务。
3.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整治,大力整治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拳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慵、懒、散、拖”等行为,提升窗口工作人员“阳光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理念,热情接待办事和来访群众,正确履行职能职责,树立规划建设局良好形象。
上一篇: 2021新疆准东经济技...
下一篇: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