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8日,我公司委托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 100 万吨/年高纯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100万吨/年高纯硅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4)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建设80台33000kVA 高纯硅矿热炉,年产高纯硅100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0台33000kVA高纯硅矿热炉,年产高纯硅50万吨;二期建设40台高纯硅矿热炉,年产高纯硅50万吨。矿热炉车间年操作天数为330天。
项目建设矿热炉车间、循环水泵房、除尘系统、余热锅炉、余热发电、制氧站、空压站、机修间、检化验室、办公生活区、110kV 变电站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路34号
联系人: 李奇奇
联系电话:18599336029
邮箱:28149791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食品科技大厦
联系人:栾勇
联系电话:18611337710
邮箱:740431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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